退票:旅客(团体旅客另行规定)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需支付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需支付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二)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上述规定办理。 (三)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定期客票的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