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充分认识空防安全的作用,正确树立空防安全工作在企业的地位,这是空防安全面临的又一个挑战。空防安全工作的产出是不明显的,这就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能否将空防安全确立在一个正确的位置上,历史已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在20世纪90年代初,六大骨干航空公司宣告成立后,正逢国家改革开放带来的民航大发展的良机,当时机票是最热门的商品,只要有飞机飞就有钱赚,各航空公司忙于招兵买马,扩大经营规模,空防安全欠账多多,这是必须引起注意的。
我国的空防安全将要接受国际民航组织的强制性审计。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对《安全保卫——制止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非法干扰行为》(《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进行了第12次修订,强化了民用航空保安政策和国际标准。要求每个缔约国应确保原仅适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应用于国内民用航空,并且增加了对航空保安质量控制和人的因素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按照新的国际标准,国际民航组织将于2003年开始对所有缔约国的民用航空保安状况进行强制性审计。我国是首批被审计的国家之一。新组建的中国民用航空企业空防安全工作要达到新的国际标准,尚须做大量的工作。
对空防安全的挑战是严峻的,如何应对新挑战?笔者以为,首先是要求领导者要理顺思路,端正态度,充分认识空防安全在民航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保证空防安全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在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责任。十几年来血的教训使我们认识到空防安全的重要,切不可“好了伤疤忘了疼”,只是在口头上或文件中重视,实际工作中忽视,发生了问题重视,过后又忽视,领导重视是保证空防安全的基础。只要我们的领导者真心想加强空防工作,眼光向着实际,没办法也就会有办法,没对策也有对策。领导者不能重视起来,即便是有了灵丹妙药,也是发挥不了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