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乘坐飞机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遇到飞机延误,延误当然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但是如果“不幸”遇到了航班延误,作为乘客怎么获得合理的赔偿呢?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若是遇到飞机延误,乘客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民航局于2004年6月25日公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中写到: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或者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于2010年11月1日发布《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其中规定航班延误分为承运人原因和非承运人原因。承运人原因造成延误是指航班计划、机务原因、航班调配、运输服务、机组等原因。
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在1小时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航班,要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小时至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应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非承运人原因是指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非承运人原因导致航班延误不补偿、不包住宿。
小贴士
民航运输是个非常庞大复杂的系统,航班的正点需要航空公司、机场还有空管等多个民航单位的高效协作。此外,各式各样的外部因素也会对航班的正点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上海、广州、北京机场,三大机场的旅客吞吐量约占到全国总量的40%,若是其中的一个机场遇到了雷雨天气或者其他严重的灾害天气影响机场航班起降,都会造成全国大面积航班延误。
在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延误发生时,旅客是无法获得任何赔偿的。不可抗拒原因包括:天气原因、流量控制、空中交通管制原因、旅客自身原因(如晚到、拒绝登机)等。航空公司原因如:机械故障、飞机调配等。
即使是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也应该看是否延误超过4个小时。而且各航空公司赔偿标准可能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遇到航班延误,作为乘客请切勿借延误闹事,霸机、冲击安检部门的,机场公安部门将进行法律制裁。对于不符合赔偿标准,拒不登机的旅客,当班机长有权力取消这些旅客的乘机资格,航空公司等各部门不对旅客进行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