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逐条驳斥基金用途

2012年,我国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机场建设费的预算收入分别为63.92亿元和154.43亿元,一共为218.35亿元。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表示,相对于全国年度财政收入而言,200多亿元的收入少之又少,取消不会影响大局。

  叶青认为,根据办法第23条规定,民航基金的用途有7个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民航节能减排等,都不属于乘客应当承担的范围,每个用途都站不住脚。

  其中,第一条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应该由建设机场者承担,否则依此类推,到酒店住宿,也可以征收“酒店建设费”。

  其二,以正常航班的旅客的额外负担,用于补贴非正常的航班的旅客或货运,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其三,节能减排由飞机乘客承担,岂有此理。

  其四,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怎能由乘客均摊?

  其五,研发经费由乘客负担,没听说过这样的例子。

  其六,安全建设,应该是航空公司分内之事。

  第七,办法规定按照不超过基金1%列支征管经费和代征手续费,意味着每位乘客还要交5毛钱的代征手续费,纯属雁过拔毛。

  数据依据公开报道整理 新京报(微博)制图/林军明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媚玲 蒋彦鑫 郭超

  新京报讯 (记者李媚玲)在中国已征收多年并备受争议的机场建设费终于“寿终正寝”,不过旅客仍然要继续缴纳另一个名称的费用——民航发展基金。昨天,财政部发布通知,对旅客和航空公司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同时废止原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缴费标准为: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航班每人次90元。